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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绿汀雅境维权有新消息了---请大家本着双赢的目的,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赔付及最后交房期限提自己的看法

发表于2006-07-14
绿汀雅境维权有新消息,我来把大概的东西告诉大家:

一、绿汀雅境业主维权团体已于7月8日正式聘请了律师,(该律师在房地产诉讼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并与律师签定了代理委托合同,合同于7月23日执行完毕。合同中规定了律师对前期小区内未能按时交房的原因进行了取证(如房屋竣工备案证,消防竣工合格证以及水电煤气等)

二、取证完毕后,鉴于大部分业的要求,维权小组决定由律师代理,并推选部分业主旁听,与KFS进行协商。为了使协商达到双赢的结果,请大家就以下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

1、赔偿逾期交房违约金是按合同上说的还是为了让KFS早日交房而有所让步?

2、交房的条件是什么(如备案证的具备,水电煤气的开通,电梯的验收合格等)?

3、给KFS多长时间来完成交房的条件(过了这个时候就起诉KFS)?


三、如果协商不成,继续请律师起诉KFS是我们唯一的途径(合同约定不能仲裁),请大家做好长期和LKFS战斗的准备。

房子是大家的,请大家都来发言啊!
发表于2006-07-14
支持,虎子哥,你好面熟啊!
发表于2006-07-14
1、按合同执行
2、需要满足交房的所有条件(如备案证的具备,水电煤气的开通,电梯的验收合格等)
3、8.28
发表于2006-07-14
1、合同上所有交房条件全部达到后才能收房,否则即使提前收房无法入住也是没有意义,还会给以后留下后患。
2、赔偿金按达到收房条件止所违约天数计算,如果KFS愿意不通过法律程序而主动赔偿,可以和KFS协商适当减少赔偿金。
3、如果违约天数达到退房条件,业主保有退房的权力。

综上所述,即使和KFS协商,也只能是商谈KFS愿意主动赔偿还是走法律程序,而不是在交房条件上进行让步。

发表于2006-07-14
一切按合同来,限他最多一个半月搞定,否则上诉!
发表于2006-07-14
同意楼上意见!
发表于2006-07-14
支持,支持,支持,虎子哥万岁!!!!
发表于2006-07-14
和开发商协商不要在收房条件上让步,大家要坚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2006-07-14
1、合同上所有交房条件全部达到后才能收房,否则即使提前收房无法入住也是没有意义,还会给以后留下后患。
2、赔偿金按达到收房条件止所违约天数计算,如果KFS愿意不通过法律程序而主动赔偿,可以和KFS协商适当减少赔偿金。
3、如果违约天数达到退房条件,业主保有退房的权力。

综上所述,即使和KFS协商,也只能是商谈KFS愿意主动赔偿还是走法律程序,而不是在交房条件上进行让步。




同意4楼的业主观点!!!!!!!!!!!!!!!!!!!!!!!!!!!!!!!!!!!
发表于2006-07-14
一切按合同上来就OK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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