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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湖北将为自然灾害“建档案” 全面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发表于2021-07-23

(记者 徐靓丽)7月20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就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湖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从今年5月正式启动,将全面铺开,至2022年底结束。湖北省将为自然灾害“建档案”, 编制各级自然灾害风险单要素地图、单灾种风险图和区域综合风险图,并将普查结果在全省广泛应用。

湖北涵盖国家规定六大类灾害中五种

湖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爱东介绍,湖北省是中国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的省份之一。这是由湖北省特定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气候和水文条件等因素决定的。湖北省常见的自然灾害有洪涝、干旱、滑坡、泥石流、崩塌、森林火灾、雷电等,偶见大风、冻雨、地震等,受全球气候变化、极端天气、经济建设活动等影响,湖北省重大灾害发生频次和危险性也有所增加。

近30年来,湖北省发生的的重大自然灾害有1998年特大洪水、2008年中国南方雪灾、2015年强对流天气及东方之星旅游客船倾覆事件、2020年恩施滑坡泥石流等,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建设带来巨大损失。

国家规定的六大类灾害中,湖北省涵盖了五大类(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唯一没有海洋灾害。

湖北省气象局副局长汪金福表示,在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中,气象灾害占比超过70%,在气候变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多发频发重发,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将越来越重,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刻不容缓。

2022年底前完成普查任务

杨爱东介绍,本次普查包括开展致灾要素、承灾体、历史灾害和综合减灾资源(能力)等风险要素的全面调查。不仅包含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火灾等多类型致灾要素调查,也涉及人口、家庭、房屋建筑、交通设施、三次产业等重要承灾体要素的调查,还涉及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资源(能力)的调査,是一次自然灾害风险要素的“全集”调查。

普查将产生一大批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报告成果,这些成果不仅能直接为监测预警、应急指挥、抢险救灾、物资调度等提供数据和科技支撑,也能为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灾害综合风险防范、自然灾害保险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杨爱东表示,调查工作已于5月1日正式启动,2021年7月21日-12月31日为全面调查阶段,将统筹协调湖北省各地及主要行业部门,开展好5个灾种致灾调查,形成全省人口、经济、农业、铁路、民航、通信、电力设施等数据集。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是单灾种风险评估与区划阶段,开展数据质检汇交,汇总形成全省调查数据集。由主要成员单位指导市、县两级单灾种、单要素评估与区划工作,形成第一批评估与区划成果。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是全面评估与区划阶段,将编制各级自然灾害风险单要素地图、单灾种风险图和区域综合风险图。开展综合防治评估及区划,提出区域综合防治对策。探索建立普查数据常态更新工作机制,推动普查成果在全省广泛应用。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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