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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家装公司老总,为您亲自解读合同里的“机关”

发表于2008-10-09
 
宋先生是某公司的白领。半年前他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下了一套新房。随即,便忙活起了装修。在比较了多家装修公司后,他挑中了一家相对正规的家装公司。在公司的推荐下,他选择了采用套餐的方式,即由家装公司统一设计,统一配置建材。诱人的是,选择套餐,还可享受八折的优惠。

宋先生在和家装公司签定了装修合同后,觉得万事大吉了,期待着早日搬入自己的新居。等到装修完毕,要结算款项时,宋先生发现,结算款比当初套餐的标价要高出4000多元。对此,家装公司解释说,房子在装修过程中,多了一个增项,费用自然要高出一些。并拿出当初签定的合同,上面明明写着比套餐多出的增项要按实际发生额计算费用。可这实际发生的到底是多少费用,宋先生自己也搞不明白了。更让宋先生难以接受的是,装修完工几个月了,房间里一直有股驱之不尽的怪味。家装公司却以当初签定的合同为据,称整个工程所采用的主辅材料等都是正规品牌,也都是宋先生所认可的,不可能产生怪味,而拒绝承担责任。

由家装合同欺诈引发的纠纷占家装纠纷的八成以上。如何让消费者利用装修合同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务之急。

要想用好合同,签好合同,就必须了解时下家装合同中常见的陷阱和埋伏。曾经执掌某著名家装公司的老许。现在,他已经转做建材生意。老许悉数了家装合同中的一些易生是非之处


发表于2008-10-09
 
1、“保修”不可轻信[/B]

老许说,在装修合同里,“工程验收”一项里包括了“保修”的内容。保修期长短不一,一般一到三年。但实际上,只要装修完工时没有出现质量问题,
保修的实质意义就不大了。因为一旦工程出现了问题,也很难界定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比如,业主家的门开裂了,家装公司会说是因为家里的环境太干。甚至会把责
任推到建材商身上。


虽然现在有的合同也约定,在保修期结束后,业主才付质量保证金(即尾款)。但这部分款项通常只占工程款的5%。实际上,家装公司早就从别的地方把这点钱找齐了。即使出了问题,业主拒付质量保证金,家装公司也没多大损失,事情也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2、“增项”暗藏机关

在家装合同中,一般都会有这样的约定:除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造成的增项外,业主要求修改和增加的项目由业主承担费用。老许说,家装公司就经常利用
这一条款来钻空子,胡乱收取费用。比如,在下水管道的改造中,只标明水管的价钱,但不标明需要用多少管道。最后,实际使用了多少,只能听家装公司的说法
了。对于埋藏在墙体内的电线等,就更容易发生此类状况了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有些业主为了使房间个性化,主动要求增加一些设计。本来业主增加项目的做法会打破房间的整体风格,但家装公司为了多收取增项费,也对此不予制止





发表于2008-10-10
 
发表于2008-10-11
 值得思考。。。
发表于2008-10-15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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