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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夫妻同时拥有两套房产时,由哪一方取得价值较大的房产?

发表于2011-10-21
李先生和王女士在结婚时共同购买了两套房子,一套小户型价值30万元,另一套大户型价值60万元。俩人离婚时,双方均要求扶养孩子并分得大户型的房子。在子女扶养问题上,11岁的女儿表示愿随母亲生活。问:这两套房产应如何分割?
发表于2011-10-21

【分析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双方对10周岁以上子女扶养问题争议不下时,应当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故本案中王女士取得对女儿的扶养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就房产分割问题发生争议,一般要本着照顾扶养子女的一方。因此,应由王女士分得大户型的房子,李先生分的小户型的房子。同时,王女士应补偿李先生15万元的房屋差价款。当然,该笔费用在具体支付时可以抵扣李先生应当承担的子女抚育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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