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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再婚夫妻如何把自己名下的房产全部留给自己的子女继承?

发表于2011-10-14

许先生与秦女士于20054月结婚,俩人均系再婚,其子女均已分开居住。20063月许先生出资42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为防止双方子女将来继承遗产时发生纠纷,许秦俩人经协商就夫妻财产达成如下协议:1、俩人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许先生所有,秦女士及其子女对该房产没有任何权利。2、以秦女士名义在银行的存款,归秦女士所有,许先生及其子女对此没有任何权利。上述协议签订后,许先生找到律师咨询:这样做能够保证该套房产今后全部由自己的子女继承吗?

发表于2011-10-14

【分析解答】许先生夫妇签订的这份协议是达不到房产全部由许先生的子女继承的目的的。

首先,这份协议只是确认了该套房产属于许先生的个人财产。根据双方协议的约定,可以认为许先生婚后购买房产的全部产权属于许先生所有,秦女士不享有任何份额。即该套房产属于许先生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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