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新长江香榭湾小区居民住宅供水问题的回复函,业主们该行动了...
- 发表于2015-10-23
物业收水费?
- 发表于2015-10-23
难道又来一轮维权?
- 发表于2015-10-23
不影响用水这是有什么问题呢
- 发表于2015-10-23
现在不都是一户一表了
- 发表于2015-10-23
这个是要因为合同与现实不符,要维权?
- 发表于2015-10-24
哪有物业收水费的道理,不知道多老的小区都水改自己交了,这还是新建的小区吗?
- 发表于2015-10-24
物业收水费?
难道又来一轮维权?
不影响用水这是有什么问题呢
现在不都是一户一表了
这个是要因为合同与现实不符,要维权?
关于新长江香榭湾小区居民住宅供水问题的回复函
新长江香榭湾业主:
您们好!感谢您对新长江世纪地产有限公司的支持,购买我司开发的位于江夏区大桥新区的新长江香榭湾项目房屋。关于您提到的居民住宅供水设施问题,我司在开工建设时,武汉市尚未出台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58号文件,且我司已于2015年3月前完成本小区相关供水工程报建手续、管网安装等事项,并按照国家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完成给水立管和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量到户的设计与建设。因供水部门对小区供水计量收费方式采用总表计量收费,故业主的分表水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但这并不影响业主自身用水的单独计量。根据购房合同附件五第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物业公司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不会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为保证项目房屋的施工质量,请各位业主耐心等待,我司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施工,尽快将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交付给您。
特此回复
新长江世纪地产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1日
购房合同约定:“业主应按规定自行向供水、供电、燃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缴纳水、电、燃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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