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武汉方式全搜罗
- 发表于2016-01-26
买房不是武汉渠道
其他武汉方式全搜罗
一、投靠:夫妻和家人投靠的条件
1. 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投靠方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即16周岁以下子女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可随迁入户。
2. 60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或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武汉市投靠子女的外地的父母都可以投靠户口在武汉的子女。
3. 子女投靠父母的情况,但是要求是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生,且限定是被投靠人的子女。
4. 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都可投靠在武汉的亲属。
5. 收(抱)养的子女也可以武汉,但是仅限学龄前儿童、弃婴,且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
二、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同样可以申办户口。
申办条件:
1. 申办人必须是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且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
2. 户籍不在武汉市或户籍在武汉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兴办私营企业,且在武汉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报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
三、军队干部家属可随军户口 申办条件: 1. 现役军人且是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2. 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也可以办理。 3. 符合安置部门政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需要改变原户口性质或户口不迁回原籍的复退军人也可在武汉安置户口 四、符合出入境回国定居政策条件的港、澳、台及国外回国定居人员 |
- 发表于2016-01-26
户口现在很好解决了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简单一点说就是多人开一个户口,通常是单位、等为单位开设,这种户口是分页的而不是一个户口本,其他性质和普通户口完全一样,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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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目前分为三大类:
1、挂靠高校的集体户口(在毕业前会打回原籍);
2、托管人才挂靠的集体户口(一般有2年的挂靠期);
3、挂靠单位的集体户口(解除就业合同前会打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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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合法固定住所可做地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自考本科不属于此类范畴),有三类固定住所可以:亲友家或租住房、自有房、单位集体宿舍。
其中,在武汉市本人房屋产权地的,需提供合法房屋权属证明;在亲友家或者租住房屋中的,需户主在个人申请中签字同意搭户,留存联系方 式,并提供合法房屋权属证明和户口簿,租住房屋的,还需提供签订1年以上的有效租房协议;在单位集体宿舍中的,需要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