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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5年秋季武汉市各级各类收费项目及标准。旺斯达超标了怎么投诉

发表于2015-08-27


幼教、幼儿园

 

幼儿园等级

保教费收费标准

(元/·月)

收费依据

省级示范幼儿园

600/·

武价费〔201475

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500/·

一级幼儿园

300/·

二级幼儿园

270/·

三级幼儿园

240/·

补充说明寄宿制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住宿的可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自主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幼儿园可收取的代收费项目为体检费,收费标准按照本地医疗服务机构收费标准执行;幼儿园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项目为外出活动费和乘车费,按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在保教费中列支,不得收取住宿费。幼儿园收取的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或学期收取,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结算,多退少补,并按月或学期向幼儿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


发表于2015-08-27

、初中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一、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鄂价费〔2009247

鄂价费〔2006126

城市义务阶段免收杂费。服务性收费按照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由提供服务的有关部门收取

1、城市

75/·学期(1-2年级)

95/·学期(3-6年级)

2、城市初中

170/·学期

、住宿费(城市)

一档:150/·学期

二档:100/·学期

三档:50/·学期

武价行费〔2000138

对学生公寓另行核定收费标准

、中考考试费

90/

武价费〔20148

 

 

补充说明:

(一)实施农村义务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地区中收费政策(鄂价费〔2009247号)

⒈具体范围: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6个区区政府所在地以外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的花山、左岭、九峰等3个乡的公办义务阶段学生。

⒉农村义务阶段学生免交杂费、课本费和住宿费。

(二)城镇义务阶段公办中收费政策(鄂价费〔2009247号)

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和在特殊就读的义务阶段学生免交杂费、课本费,只需交纳作业本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统一安排在我市城市公办义务阶段就读的,其收费与城市居民子女执行同一政策。


发表于2015-08-27

高 中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备注

一、学费

 

 

 

重点示范)高中

675/·学期

鄂价费规〔2013〕110号

 

一般高中

470/·学期

二、住宿费

一档:150/·学期

 

二档:100/·学期

三档:50/·学期

武价行费〔2000138

对学生公寓另行核定收费标准

三、高考考试费

公共科目(语、数、外):35/·

综合科目:60/·

武价费〔20148

 


补充说明:

1.课本费(代收费项目):据实收取。

2.2015年秋季开始,我市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的三限计划,对2015年秋季以前的三限学生,仍按武教财〔200736号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收费(即:省级重点、示范高中城区(含东西湖区,下同)4000/·学期,新城区3500/·学期;市级重点、示范高中城区3000/·学期,新城区2500/·学期;一般高中城区2000/·学期,新城区1500/·学期)。


发表于2015-08-27

中专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备注

一、学费

 

 

此类专业应控制在招生专业总数的30%以内。

普通中等专业

2400/·

鄂价费字〔1999229

热门专业、

成本较高专业

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

艺术类专业

 

1、表演、导演、摄影、指挥、美术、音乐等专业

5000/·

鄂价费字〔1999174

 

2、其他专业

4000/·

 

成人中专

全日制脱产生学费标准按本校同类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鄂价费字〔199933

 

二、住宿费

400/·

鄂价费字〔1999229

 


补充说明:

1.课本费(代收费项目):据实收取。

2.对公办中等职业全日制正式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发表于2015-08-27

民办机构

 

根据省物价局、省厅、省人社厅《关于改进民办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4〕95号)有关规定,从2014年秋季开学起,改进民办的学费管理,由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全部改为由民办机构自主确定学费标准,即实施学历的民办制定或调整学费标准(包括住宿费标准,下同),由原来按类别和隶属关系报收费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改变为由民办学历自主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实施非学历的民办(包括民办助学机构、民办非企业培训机构等)继续由民办自主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民办学历学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原则上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各民办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醒目场所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增加收费的透明度。收费标准变动时,要及时变更公示内容。


发表于2015-08-27

怎么投诉旺斯达??这么贵还读什么


发表于2015-08-27

上面公示的是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人家是民办滴

发表于2015-08-27

改进民办的学费管理,由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全部改为由民办机构自主确定学费标准

发表于2015-08-27

民办的标准不一样,好坑啊

发表于2015-08-27

太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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