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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5武汉最全落户攻略 18类人办理落户最全攻略!

发表于2015-12-15

 落户武汉有很多办法,近两年来,针对大学生,武汉又出台了最为宽松的大学生落户政策。据搜房网综合整理武汉市公安局落户办法,主要按照服务人群分类,共计18种。不同人群如何办理落户,需要达到什么条件,需要备齐哪些材料,去哪个机构办理最方便,小编统统告诉你。


此外,除掉各种落户办法,如何办理户迁移、如何换发补发户口迁移证、如何更改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等,小编在此一一陈述,希望能帮助你跑完一趟就能办好落户、办好户口登记。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


二、普通高校新生入户


三、办理高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和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四、小城镇落户申办户口


五、外来务农人员申办户口


六、外地人员购买本市商品房申办户口


七、收养子女申办户口


八、复员退伍军人恢复户口


九、子女投靠父母申办户口


十、军队干部家属随军申办户口


十一、港澳台回大陆定居人员申办户口


十二、干部(工人)调动及家属随迁申办户口


十三、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申办户口


十四、转业干部及子女随迁申办户口


十五、夫妻投靠子女随迁申办户口


十六、投靠亲属申办户口


十七、父母投靠子女申办户口


十八、军人异地安置户口



了解详情,请往下看


发表于2015-12-15

八、复员退伍军人恢复户口

审批条件: 原武汉市户籍的复员、退伍人员。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原件拟留);

2、区民政局入户介绍信(原件拟留);

3、退伍证(开除军籍人员需入伍所在地人武部证明及开除军籍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搭户需房主签字同意和派出所同意落户签章,立户需房产证、购房合同,部队住房的出具住房证明,并由派出所明确地址加盖户口专用章);(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6、学生在校期间(未毕业)当兵,退伍后不复学的以及我市院校毕业生(属学生集体户)毕业后当兵的,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学生在校期间(未毕业)当兵,退伍后复学的,落学生集体户。 

承办机构: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办公地点:各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联系电话:027-85395115 


发表于2015-12-15

十一、港澳台回大陆定居人员申办户口

审批条件: 1、符合回大陆定居政策条件的港、澳、台人员;2、其他国外回归人员。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原件拟留);

2、《回国定居证》(复印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在复印件上盖章“原件已收存”);

3、省厅签署的批准定居通知书(6个月有效期内);(原件拟留)

4、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入户地址,身份证编号等相关证明(原件拟留)。 

承办机构: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办公地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公安窗口 联系电话;027-85395115 


发表于2015-12-15

十四、转业干部及子女随迁申办户口

审批条件: 经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批准来汉的入户人员(子女超过18周岁的,可随迁1名)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原件拟留);

2、《武汉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通知》(原件拟留);

3、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入户介绍信(市军转办);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原件拟留);

4、《武汉市中心城区迁入人口入户通知书》(原件拟留)(新城区不需要);《预备役登记证明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家属随迁的需提供《军转干部随迁家属登记表》(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市军转办出具的《户口迁出(入)户介绍信》(原件拟留)、结婚证、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比照子女投靠父母所需证明出具)(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6、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搭户需房主签字同意和派出所同意落户签章,立户需房产证、购房合同,部队住房的出具住房证明,并由派出所明确地址加盖户口专用章)。(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承办机构: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办公地点:各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 联系电话:027-85395115 


发表于2015-12-15

十六、投靠亲属申办户口

审批条件:

 1、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需投靠亲属的(亲属包括孤儿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以及孤儿父母的兄、弟、姐、妹;不是投靠上述亲属的,按收养手续和程序办理);

2、无子女的孤老需投靠亲属的(亲属包括孤老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投靠人、被投靠人书面申请(原件拟留);

2、投靠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证明(原件拟留);

3、投靠人、被投靠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孤儿父母死亡的,须出具《死亡证明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5、关系证明(具备下列之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1)孤儿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被投靠人单位《工作履历表》能反映孤儿与被投靠人关系的,需出具《工作履历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反映孤儿与被投靠人关系的,由被投靠人提供司法公证书(证明亲属关系);(2)孤老投靠亲属的,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被投靠人所在单位《工作履历表》能反映孤老与被投靠人关系的,需出具《工作履历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反映孤老与被投靠人关系的,由被投靠人提供司法公证书(证明亲属关系);原籍户口所在地街道(乡政府)出具的单身证明。 

承办机构: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办公地址: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窗口 联系电话:027-85395115  


发表于2015-12-15

十七、父母投靠子女申办户口

审批条件:

1、男性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

2、夫妻双方退休,一方达到年龄条件的。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投靠人、被投靠人双方书面申请(原件拟留);

2、投靠人、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含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投靠人退休证明(件)、结婚证(含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关系证明(具备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原始《户口簿》上能反映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的,出具《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原始《户口簿》上不能反映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3)被投靠人或其父母有单位的,出具《工作履历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承办机构: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办公地址: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窗口 联系电话:027-85395115  


发表于2015-12-15

十八、军人异地安置户口

审批条件:

1、服现役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双方或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2、符合部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两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原件拟留)

2、市民政局安置办公室在接收单位函件上签署的安置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拟留);

3、《申报户口证明》、《武汉市中心城区迁入人口入户通知单》(原件拟留);

4、退伍证、结婚证、在汉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入伍前户籍所在地户口注销证明(原件拟留);

6、退伍人员随配偶入户的,须结婚满2年;退伍人员随父母入户的,需父母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与子女关系证明(比照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材料出具)。(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承办机构: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办公地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公安窗口 联系电话:02785395115


发表于2015-12-15

(一)户口登记(变更更正民族)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原件拟留);

2、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批准件或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公安机关的原始登记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4、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二)户口登记((成年人)变更更正姓名)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由变 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等内容);(原件拟留)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原件拟留);

4、单位职工、公务员还需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变更更正的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承办机构: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办公地址: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窗口 联系电话:027-85395115

(三)户口登记((未成年人)变更更正姓名)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由变 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等内容);(原件拟留)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原件拟留);

4、单亲家庭要求变更更正被监护人姓名的,还需有亲生父母双方签字的协议或协商一致的意见(原件拟留)。 

承办机构: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办公地址: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窗口 联系电话:027-85395115

(四)户口登记(变更更正出生日期)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等);(原件拟留)

2、《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户口登记机关原始登记凭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单位职工、公务员还需凭组织、人事部门证明(原件拟留)或档案中职工原始登记表(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出生地居(村)民委员会证明材料,以及责任区民警实地调查报告(原件拟留)。 

承办机构: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办公地址: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窗口联系电话:027-85395115

(五)户口登记(更正公民身份号码)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原件拟留)

2、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原件拟留);

3、原身份证编号分配码所在地派出所登记凭证(原件拟留);

4、身份证(原件拟留)。 

承办机构: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办公地址: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窗口 联系电话:027-85395115

(六)补发《户口迁移证》

收费标准:首次办理免征,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户口迁移证5元/证;户口准迁证5元/证)。

办理期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申请、迁出地派出所留存的户口登记资料(原件拟留);

2、准备迁入地派出所的未入户证明(原件拟留);

3、户口簿(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承办机构: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办理地址: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窗口 联系电话:027- 85395115

(七)换发《户口迁移证》

收费标准:首次办理免征,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户口迁移证5元/证;户口准迁证5元/证)。

办理期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原《户口迁移证》(原件拟留);

2、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原件拟留);

3、户口簿(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承办机构: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办理地址: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窗口 联系电话:027- 85395115


发表于2015-12-15

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1、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发展大道790号 邮编:430010 联系电话:82905778

江岸户政服务中心 地址:江岸区胜利街306号 邮编:430010 联系电话:85391013 传真:82705991

2、江汉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新华路251号 邮编430015 联系电话:85767006转8019 传真:85755159

3、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武胜西街一号  邮编:430030 联系电话:83770429

4、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1楼14号窗口  邮编:430050 联系电话:84670589转8010

5、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 邮编:430060 联系电话:88922413

6、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友谊大道青1100号(青翠园2号) 邮编:430080 联系电话:86848225

7、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洪山区文秀街9号 邮编:430070 联系电话:65397011

8、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东西湖区吴家山街二雅路292号  邮编:430040 联系电话:83255896

9、汉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纱帽街汉南达到401号 邮编:430090  联系电话:84756705

10、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蔡甸区蔡甸大街21号邮编:430100  联系电话:69813575

11、江夏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 地址:江夏区纸坊街宁安路4号 邮编:430200  联系电话:85398704

12、黄陂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黄陂大道318号 邮编:430300 联系电话:61002717

13、新洲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祥和世纪城特1号邮编:430400 联系电话:89354119

14、水上公安分局户政窗口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96号1楼  邮编:430030 联系电话:85394787

15、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地址:经济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 邮编:430056 联系电话:84809867 

16、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 地址:东湖开发区珞瑜路556号科技会展中心A馆1楼 邮编:430074  联系电话:67886092  传真:67886090

17、东湖风景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 地址:武昌区欢乐大道301号9栋四单元404  邮编:430077 联系电话:85397529

18、化学工业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地址:化工区土吴路化学工业区分局  邮编:430080 联系电话:86869016


发表于2015-12-16

好详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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