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采光权”将有明文规定 房子日晒不足不准建

发表于2014-03-27

大寒日日照时间少于2小时,开发商的项目就难以通过规划部门的审批,市民的“采光权”也有了明文规定。

昨天,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获悉,4月1日起,新版《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将正式施行,其中对武汉城市布局规划做了诸多细化。

武汉此前执行的有关规定,是2003年颁布的《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其中虽对建筑间距做了明确规定,但并未对建筑具体的日照时间做出要求。新版规定对此做出了严格要求:住宅的日照标准,应当满足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大寒日(一年最冷的一天)不低于2小时日照的国家标准。高层住宅的间距上限从40米提至55米。临湖规划用地内的新建建筑物,其高度不能大于建筑物到湖泊绿线的距离。

新建住宅区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或户数达到1500户以上,应配套建设幼儿园,配建幼儿园最小办园规模为6个班,最大办园标准不宜超过12个班。

规定对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做了细化,比如新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等不得选址城区内。新建独立式的公共厕所,其外墙与相邻建筑物距离一般不小于5米,周围应设置不小于3米的绿化带。

 

 

不知道我们三期的符不符合这个“采光权”的规定,感觉三期的楼间距好密,希望到时候采光没有太大影响。

发表于2014-03-27

主要是看一楼有没有阳光。一楼阳光能保障了,那么其他的基本上都没什么问题

发表于2014-03-27
说的是高层,三期怎么会挡呢 挡也挡二期吧
发表于2014-03-27
引用:搜房网友在2014-03-27 11:43:27写道:
3楼

说的是高层,三期怎么会挡呢 挡也挡二期吧

 三期采光应该没问题,二期的可能有些采光有影响

发表于2014-03-27
三期说有采光问题,二期真心无语飘过
发表于2014-03-27

楼主说的楼间距。是三期之内的前楼挡后楼阳光。你们说的是三期挡了二期的阳光!

发表于2014-03-27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4-03-27 17:58:19写道:
6楼

楼主说的楼间距。是三期之内的前楼挡后楼阳光。你们说的是三期挡了二期的阳光!

 三期高层把我们二期的挡住了

发表于2014-03-27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看开点。又无法和开发商决斗!三期主要挡你们的风景.要是影响你们的采光权可以维权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