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6月14日业主维权行动

发表于2010-06-07

  鉴于开发商一再拖延小区业主办证时间,前些天导致整个小区都不能办理土地证,在多数小区业主提议下,本人向所有关心自己利益的业主发出倡议:

     2010年6月14日 星期一(由于端午节,这天是休息日),在武汉的业主请在上午10点钟,小区大门口商议起诉开发商事宜,届时有丰富的房产律师现场解答业主们的疑虑事项,关系到每个业主的切身利益,请各位业主能准时参加。

   本贴全程跟踪维权行动的实时进展!

   武汉水岸枫林小区负责人 白先生 18627199088

   附:

楚天都市报  6月7日第10版
洪山万户业主房产证“久拖不办”
房主权益面临诸多风险房管局长无奈求助媒体

http://ctdsb.cnhubei.com/HTML/ctdsb/20100607/ctdsb1091175.html
这些案例是业主没有及时维权,导致自己切身利益损失!!!

发表于2010-06-07

支持!我是深圳的业主负责人,联系方式 13544164272 吴小姐,深圳的无证业主们将会集中在16日端午节上午在龙华民治公园商讨起诉事宜!深圳的无证业主们看到此贴请联系我或者尽快加入QQ群23644181

发表于2010-06-07
发表于2010-06-07

团结一致,尽快谈定起诉方案!

建议由武汉的业主推举一位牵头人(打官司方便),愿意参与的人可以写委托书的形式。另外,一定要找一个比较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去代理我们的案子,虽然本案看似单纯,但大家要清楚被告是土地局和开发商,这两个团体都是有有一定社会地位和背景的。

另建议,江夏区土地局为第一被告(因事情是因其与开发商经济纠纷未谈妥而将责任转嫁给业主,尤其是小区不少业主已经办理了两证更能说明土地局故意转移责任),开发商为第二被告(作为开发商有责任和义务确保出售给我们的房子是可以顺利办理两证的)

以上为本人拙见,欢迎补充。

发表于2010-06-08

一、建议大家先到土地局查清楚问题卡在哪里,最好让土地局出具书面的文件,然后再进行下一步的诉讼。

二、如果问题出在土地局的行政不作为,那么可以起诉土地局,但这属于行政诉讼范畴。

三、如果问题出在开发商,就可以直接起诉其办证违约,这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四、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不可能一并在一个案子当中提起的。

 

发表于2010-06-08

别告土地局,就告开发商...

因为我们在神奇的天朝...

发表于2010-06-08
团结起来,顶,,,,
发表于2010-06-08

很支持

不过建议找一茶室,大家边喝茶边聊如何解决

这事是个长期抗战,大家都要有耐心

要有组织,要有比较固定的活动地点,然后还得要大家都支持点经费。

这样我们才能够赢

 

 

发表于2010-06-09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