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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预售商品房如何分割?

发表于2011-10-21

章先生和孙女士婚后共同出资,以章先生的名义通过一次性付款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尚未交付时,俩人的婚姻便走到了尽头。此时,房产证尚未办理,而俩人均要求取得该套房屋的产权。问:该套房产应如何分割?

发表于2011-10-21

【分析解答】如果双方能够就房产的归属问题协商一致,比如确定房产归孙女士所有,则可以达成离婚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取得离婚证后,再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预售房屋的买受人更名手续。这样即可由孙女士取得房产证,同时孙女士给予章先生房屋价值一半的补偿。如果双方协议由章先生取得房产,则无需更名,由章先生直接将补偿款支付孙女士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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