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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版购房合同 开征意见

发表于2015-10-12
   法制晚报讯(记者 陈斯)收房时发现瑕疵,登记后开发商迟迟不给修理;新房入住后,发现水电气热不完备……对于此类现象,今后将在购房合同中进行约束。

昨日起,北京市住建委和市工商局就修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以及新起草的《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合同》这三个合同文本,在“首都之窗”、北京市住建委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建议和意见。

社会各界可于10月20日前发送邮件至bjspfht2015@126 .com,提出意见。

配套设施交付条件 首次逐项明确

在现有购房的合同房屋交付条件中,对于水电气热等方面,仅简单地要求达到使用条件,后方则留白由开发商来填写,而开发商往往就会模糊过去。在新修订的示范文本中,对这些项目逐条细致地列出了交付条件。

比如示范文本中约定,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要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供电方面,要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供暖方面,要求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燃气方面,要求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此外,电话通信、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则要敷设到户。

合同里明确,供水、供电、供暖由开发商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燃气、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由购房者自行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验房时发现瑕疵 须修好后再交房

范本中明确约定,如果购房人在验房时发现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管道堵塞;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开发商要按照相关的质量规范、标准,在约定的日期内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修复后再进行交付。

“也就是说,开发商能把存在表面瑕疵的房子交到购房人手中。”表示,在这个章节中,合同首先会约定一个交房时间,开发商也会把返修的富余时间考虑进去,“如果瑕疵问题迟迟不修理好,无法收房,一旦超过了交房期限,开发商就要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对于开发商逾期交房,在合同中也有约定,即每天按照总房款的相应比例支付违约金。

房屋有遮挡 须提前告知

征求意见稿中首次设定“其他事项”章节,包含很多细致约定。比如预售合同的条款里约定,开发商要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购房人。

购房人买期房时房子还没建好,房屋有没有遮挡或妨碍都看不见,但入住之后这些问题影响却较大。比如房前就是小区车库入口,势必会带来噪音等影响。对于这些情况,开发商必须提前告知购房者。

此外,示范文本中约定,开发商对购房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相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购房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披露购房人信息。

自住房合同 设再上市等约定

今年上半年,个别自住房项目被曝出购房合同霸王条款的问题等。此后,市住保办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专用于自住房的购房合同示范文本。昨日,自住房单独的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也同时征求意见。

与商品房相比,在购房主体资格、再上市交易年限等方面存在不同,因此合同示范文本做了提示。

一是提示购房人自取得房屋权证书之日起,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转让的,如有,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等价款。

同时,自住房购房人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且5年内买受人家庭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

(法制晚报)

发表于2015-10-12

房屋的一些不利因素,应该写在合同里面

发表于2015-10-12

不过是走过场

发表于2015-10-12

20号,那只有一个星期提意见啊,能延长时间不?

发表于2015-10-12

要是能实施,定能引起一场腥风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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