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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想落户武汉?不买房也可以!

发表于2015-06-05
标签:申请 买房 落户 户口 

新出生的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父母一方提出申请,并出相关证件到新生儿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派出所会当场办理。

需提交的材料:



需要说明的是小孩父母亲有一方的户口不在本辖区,属外市县的户口的,还需要父母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小孩未上户口证明。
现在,非婚生和超生婴儿均可正常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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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6-05

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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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情况一般为单位集体户口。

如果想转为居民户口还需要买房,取得完全产权(新房需“两证”齐备,二手房除需房屋“两证”齐备外,还需确认原户主已将户籍迁出该房屋所在地)。房子没有面积和价格限制,既可以是商品房也可以是二手房。

发表于2015-06-05


需提交的材料:

 注意:申请人户籍不在武汉市的,应在武汉办理居住证或流动人口登记。

发表于2015-06-05


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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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6-05
3、夫妻投靠+子女随迁

审批条件:

1、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或结婚10年以上(含10年);新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含30周岁)或结婚5年以上(含5年);

2、子女随迁的,年龄须在18周岁以内。

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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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6-05
4、亲属投靠

1、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需投靠亲属的(亲属包括孤儿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以及孤儿父母的兄、弟、姐、妹;不是投靠上述亲属的,按收养手续和程序办理);

2、无子女的孤老需投靠亲属的(亲属包括孤老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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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6-05

干部调动及家属随迁


审批条件:

1、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批准工作调动的干部(工人)及随迁家属;

2、子女随迁须在18周岁以内。


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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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6-05

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家属随迁


条件:

1、 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文件条件的;

2、省政府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办公室安置计划通知。


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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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6-05

专业干部及子女随迁

条件:

经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批准来汉的入户人员(子女超过18周岁的,可随迁1名)。

 

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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