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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纠结那些事】你在为买房,收房,验房,装修纠结吗?

发表于2012-02-25

 

纠结案例一:开发商通知业主2012年1月19日去收房,业主当时去验房提出了整改问题,近期去办理交接手续,物业要求物业费从1月19日去算起,按武汉最新的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费应该从正式交接时算起(从达到交付条件,到业主收到书面通知一个月内),物业费到底该怎么算?

发表于2012-02-25
占个位置
发表于2012-02-27
期待结果
发表于2012-03-02
楼市315#业主维权遭遇惯性踢皮球。去年年底电视问政,本人曾反映过购房者维权难的问题。今天在办公室接到三金华都潘先生咨询电话,维权先找工商,工商要他找法院,开发商要他房管局指定单位鉴定,他去找房管局,房管局要他找质检站,到里质检站,质检站要他找房管局,他不知道找谁,就打到我这里了。
发表于2012-03-02

这些事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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