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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武汉限购加码 政策细节释疑

发表于2016-11-27

释疑一:武汉集体户口购房资格

不少外地人会由于工作原因,户口是在武汉挂靠的集体户口,这部分人的购房资格该如何认定呢?

根据武汉限购政策的执行细则,购房人是武汉集体户口的,凭本人身份证登记的发证机关所在地作为是不是武汉本地户籍的判断依据,且必须为长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法作为判定证件。

以购房者张先生为例,由于大学是在武昌区一所高校就读,毕业后在武汉工作,连续两年缴纳社保,一直挂靠的是集体户口,身份证上的地址是武昌区丁字桥。那么,按照执行细则,根据其集体户口及身份证信息判定,他属于武汉市本地户籍,具备在武汉主城区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与此同时,若购房者的户口挂靠在高校、人才市场或单位,但身份证信息显示发证机关是非本市公安机关,那么,购房者就不属于武汉市本地户籍,在武汉市主城区购房就必须提供连续两年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

释疑二: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的情况

购房人如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不包含本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原则上视同为武汉本地居民,购房无需提供连续两年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证明。

释疑三:以家庭为单位认定购房资格

以家庭为单位认定购房资格,购房人家庭成员为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只要该购房人家庭成员之一为武汉市本地户籍的,都可以视为武汉市本地户籍居民家庭。

释疑四: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户口不一的情况

父母外地户口,未成年子女为武汉市本地户口的,可用未成年子女的名字一次性付款购房,但需提供未成年子女的户口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结婚证,监护人公证,另外还需提供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流程相对比较复杂。

释疑五:购房者家庭属房屋征收对象的情况

购房者家庭属房屋征收对象的,其征收协议中明确可购房套数的,在合同备案时,在征收协议的原件上加注记,该部分房屋将不会纳入限购范围。

释疑六:港澳台及境外个人外籍人士购房的情况

港澳台及境外个人外籍人士可以在武汉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唯一自用自住商品住房,参照非武汉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程序执行。

释疑七:个体户购房的情况

个体户不能凭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税购房。

发表于2016-11-28
ww6546,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武汉限购加码 政策细节释疑”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11-28

解答了购房者很多疑惑,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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