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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需谨慎

发表于2016-11-08

 2013年3月,冯先生以233万元的价格购入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松岗西路的房产一套,交易完成并成功过户后,适逢国家楼市新政出台,房价飙升,没想到房子过户几个月后原房主多次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存量房买卖合同》无效以及返还房屋的仲裁请求,但被驳回。其后,原房主又在2014年以交易显失公平为由提起仲裁请求,广州市仲裁委员会2016年3月1日作出裁定,变更《存量房买卖合同》交易交割为2774683元,冯先生支付房屋差价444683元。

 诚然,二手房由于牵扯到原房东,而市场价格也是瞬息万变,因此在买卖交易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很多纠纷,例如觉得卖得不划算毁约的,或者权属不清晰但仍继续交易或像冯先生这样交易过后产生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作为一手房东直接从开发商那里购置新房则省去了二手房过户时容易产生的那些纷争。当然,一条心买新房也不是没有烦恼,但如果考量有资质的开发商,有口碑的房地产商,或许就可以适当降低买房的风险,毕竟买房子是一件大事,倾尽了几代人的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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