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武汉开发商楼盘“超面积”违建将受到三重处罚

发表于2018-12-05

前情回顾:11月新政!武汉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惩戒暂行办法!武汉建设项目超建面积处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武汉新(配)建租赁住房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据长江日报报道,由武汉市国土规划局和武汉市城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超建面积认定及处理工作的通知》,从11月2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在违法建设的认定上,按照规划许可计入容积率面积的不同,给予了实际计入容积率面积超过规划许可计入容积率面积比例小于1%-0.15%,且计入容积率面积不允许超过500平方米的误差范围。

武汉市国土规划局表示:“超出误差范围的违法建设,将按照市场价罚没全部收入,同时还要补交超出部分的土地出让金,还可处以单体建设工程造价5%或10%的罚款。”

据了解,《通知》出台前建设单位实际建筑面积超出审批规模,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交纳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但对违法建设除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或10%的罚款外,无法拆除部分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的处罚没有操作细则。新规出台后,为杜绝不法建设项目通过超建面积获利,除了收取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罚款,还将严格监管超出审批规模和误差面积,按照市场销售价没收违法收入,确保违法超建无利可图。

据长江日报报道:“这意味着开发商若有违建行为不仅赚不到钱,还要亏钱,将违法设计和超面积违法建设行为从源头上予以遏制。”武汉市国土规划局负责人举例,某建设单位审批建设项目规模15万平方米,实际建设15.08万平方米,超出审批规模800平方米。按照新规定,800平方米中有300平方米属于误差范围,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剩下的500平方米应按市场实际销售价格,假设20000元/平方米,需追缴1000万元违法收入。

来源:长江日报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