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金地自在城骗人不要去

发表于2015-02-11
标签:退定金 金地集团 补充协议 认购书 样板间 

问题楼盘:金地自在城(仁和路)

问题户型:3F,客厅有裸露承重横梁(别的户型的客厅都没有)

现状:因对方售楼部从各个方面隐瞒实情,导致我家无法在认购前得知此承重梁。后来私下查看工地才得知客厅有裸露承重梁,家人非常介意,要求退房。售楼部先后称“不知道”和“提前知道此承重梁但无义务告知”,不退定金。

求助:如何拿回定金


我遵循甲方要求却无法提前知道问题的购买过程:

1、售楼部没有提供实地的样板间,所有样板间就在售楼部,且别的户型都做了样板间,唯独我认购的3F户型没有做样板间。我们看过其他户型的样板间,其他样板间的客厅都没有裸露承重梁。

2、售楼部不允许去工地实地看房,虽然是期房,但20146月开盘,现在购买的已经是二期,工地上房子都早就盖起来了,有什么情况都是一清二楚的了。

3、在只能听售楼人员讲解户型图的情况下,因再三比较,虽然该楼盘所有小户型房型都早已备受诟病,但从朝向和日照的角度考虑,我依旧选择了认购该楼盘3F户型。但因上述两项原因,只能从户型图上分析选择。户型图上在此横梁处并没有虚线标记,虽显示有“玄关”二字,在我家人问到了为什么要写这个时,对方也并未趁机说明这里有裸露承重梁。

因此,按照金地自在城的要求和流程,在对方刻意隐瞒的情况下,我方无法提前得知该房型的问题。


被动地交了“定金”而不是“订金”的流程:

1、在思考并比较再三,在认同所有已得知的3F户型条件情况下,我家决定认购3F户型。

2、售楼人员并没有过多交代,直接带我去财务处交了一万元,然后才给我一张写有“已交一万元定金”的回执单签字。

3、这之后,才给我一个认购书要我签字。而认购书上的条款,我刚准备细看时发现有一条写道“若因贷款不成功或征信有问题而导致无法买房,定金不退”,但当时因周末未现场查证征信问题,售楼人员说若因征信问题定金会退的(与签订的认购书可以不一致),并说认购书“都是形式,走过场”,只确认“(除了征信问题外)不退不换”就好。此时(以及后来)发现认购书很多地方与实情并不一致,加上售楼人员的说法,其他便没细看。

4、在签字回家之后,网上搜索得知退定金可从“签正式合同时因协商不一致而双方无责任退还”的角度办理,但查看认购书才发现有一条“签此认购书前代表看过并且认同正式合同和补充协议的所有事项”,而熟知流程的售楼人员并未给我看过任何合同和补充协议,引导我在对方要求的流程却进行不完整的情况下,签了认同此后所有条款的字。致电后对方的说法是,他没有细看过认购书的条款,不知道具体细则,但这些都是形式,合同都是统一的,不会有问题。

因此,我是先交钱再签字,被动交了定金,且被动认同了他们的所有条款。但若房屋状况与签字交钱前得知的信息一致,我也是不在乎“定金”还是“订金”的。


发现问题后与售楼部的沟通过程:

1、签字回家后,又与其他户型做对比,突然发现认购的3F户型与看过样板间的另两个小户型卧室尺寸更小。样板间的卧室已经很小了,这个没有做样板间的户型尺寸比样板间房型的尺寸更小,且户型图上并没有直接标示该户型卧室的长宽尺寸熟知楼盘信息的售楼人员并未提醒告知的情况下,也有我方不仔细的缘故在内,便没有苛责。因此电话协商的时候,售楼人员称他不知道这个尺寸有差异,也不知道户型图上没标识出来,如果我们介意这一点,可以换别的户型,实在不行也可以退(与签订的认购书可以不一致)。我们准备先考虑换房方案。

2、因之前没准备买别的户型,是因为别的户型从朝向和日照上不符合我的需求。此时不得不被动选择,我家就私下想办法进入了工地,想实地查看备选户型的光线。发现其他小户型确实不理想,不能作为备选考虑。也是此时顺便查看了认购的3F户型,走到认购的楼层和房间,发现了客厅有裸露承重梁这个问题,家人非常介意这一点。至此3F彻底不再考虑,其他户型的朝向和日照达不到我方要求。

3、与售楼部协商时,售楼人员称不知道有此裸露承重横梁。我方表示这是在认购前不知道的状况,若提前知道便根本不会认购此房,因此不会购买该房,要求退房。售楼人员说要与开放商反映情况,要我们等待回复。

4、据售楼人员称,他需要把情况反映给售楼部经理,由经理去与开放商发邮件,然后等待回复。不管是换房,退房,还是其他一切流程,都是这样办理。于是几天后,我们等到的回复是,因这个客厅裸露横梁,继续买的话开放商可以降一个点,不买的话定金不退。PS,该房签认购书时上面有个总价,但是经过还价,售楼人员答应后期会在此基础上给我再少5000,并且从物业费等方面再少几千。也就是说总价会比认购书上价格少5000-10000之间。而认购书上价格的“一个点”,也就是七千多不到八千。)但是开发商少了这一个点之后,置业人员之前答应的五千就不能少了。这样下来,其实对我们而言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并从任何方面都不算解决了这个承重梁带来的问题。

5、周末我和家人去售楼部,找到售楼部经理。售楼人员对很多细节一直称“不知道”,并说“我是按照开放商告诉我的口径来做的介绍”。售楼部经理态度傲慢,称“我们只负责讲解户型图平面,我们已经清晰完整地讲解了户型图”,我提到你们并没有讲解到卧室未标明的尺寸,她又说这个户型图上已经标示了,他们无责(请问没标没画的你们不需要讲解,标了画了的就应该你自己看,那么请问售楼部人员除了每天拿钱还有什么事做!?)。另外,她表示知道有这个承重横梁一事,但是“没有义务告诉你们”。我们说他们隐瞒实情,欺诈卖房,我们签认购交定金之前得知的不是完整的房屋信息。她表示随便通过媒体还是法律等形式,反正不退(此次沟通过程全程有录音为证)

6、售楼人员态度没有经理那么蛮横,于是说会再想办法。但是至今对方开放商仍没有改口。总的意思就是,要买就这样买,不买了定金不退。认购书约定的日期早已实效,或许对方已经另售。

因此,不管是售楼人员,还是售楼部经理,还是开放商,总之都是代表金地自在城或者是金地集团。不管他们是以不知道,还是知道但是无义务告知为说辞,都是金地集团选择性忽略告知了某些影响客户购买的重要因素。既然开放商做出价格上让步一个点的决定,说明对方认同此承重梁的问题影响到了顾客对商品房的选择。我方不接受这种价格让步,对方却又称这不构成退房理由。在该售楼部经理蛮横的交涉态度下,我家更无法考虑其他选择,一心退房,并要求因不是我方造成的退房理由而退定金。


发表于2015-02-11

哎 感觉买房子完全就是处于弱势的 什么都是听售楼的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