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告光谷朗诗城10-12#楼业主书

发表于2016-04-19
厨房飘窗台高90公分!加上铺的修饰台面+灶台~放一口锅!那不到110公分了!!我得垫个脚做饭!要是比我矮的那不得垫个凳子!要是摔倒了么办………
发表于2016-04-19
90公分的台子+台面装饰+灶台+锅的高度就有110公分!我的垫个脚做饭!比我矮的那不得踩个凳子!!
发表于2016-04-19
武汉朗诗地产客服,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告光谷朗诗城10-12#楼业主书”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4-19
还我三期绿化,抵制无良朗诗。
发表于2016-04-19

关于绿地率的问题:(待解决)

-----开发商代表一直回避态度,回复主要内容只涉及“达到验收标准”,而我们所提出的各种不合格现象并没有直接回复,并且我们业主要求的提供报建图、环境验收报告、噪音验收报告、建筑规划验收报告等都被开发商负责人以各种理由设置查看障碍

 

同时朗诗地产以《物权法》为依托要求如果对公共环境更改需要三分之二公摊所有者的业主同意,但是根据现实中很多维权案例来看,“三分之二”的说法主要适用于业主收房之后需要使用“公共维修基金”,而在收房前期维权案例中暂时没有找到过需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这种说法,包括朗诗里程一期、二期对很多规划协商维权时都未出现要求“三分之二”的说法。

 

换个角度,目前如果没有“三分之二”业主不同意目前业主对绿地和停车位的主张,那么现在业主的要求也是合理的。

 

个人评论-----:在上周有《武汉光谷朗诗城四期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公示》明确“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意见或修改,可在公示期间想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反映”。目前验收结果似乎还未最终确定,我个人觉得这可能是相关部门近期接到部分业主述求,该项目是存在“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存在争议的项目按照常规如果没有得到争议解决是应当等待争议解决之后再执行下一步,所以在此望各位业主积极参与到给国土局平台投递意见的行动中来,为“同意此审批”和“不同意此审批”提出自己的一票,谢谢。

 

 

所以,我,作为3期业主要求朗诗地产


·必须按照一二期的规划来建设绿化和停车位

·人车必须实现分流

 

理由很简单:我是先被置业带到一二期,看到一二期效果才交钱,等了这么长时间的建设之后,快要收房才发现现实和一二期差别如此之大,这是欺诈!

发表于2016-04-19
深坑
发表于2016-04-19

即使一个地面停车位都不建,三、四期绿化率也到不了30%吧!那是需要现在就要整改的,整改后还不达标就要向业主进行赔偿了!这些都应该在交房验收前做到的,而非交房后征求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才整改!是开发商先表个态,让业主尽快收房?然后。。。。。。?

发表于2016-04-19
怎么屏蔽了我的部分信息
发表于2016-04-19
尼玛,我真是忍不了了。这个绿化你觉得好,你来住阿。请告诉我你家住在哪里,我保证不过去找你。如果能@人,我把你们管理挨个@一遍。
发表于2016-04-20

我也是呵呵!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儿!事不关已瞎搀和!地上规划停车位有什么不好吗??我是有个代步小车的,买里程就是觉得位置偏点儿也不要紧,反正房价便宜够买个车代步,买房时问了置业说地下的车位将来都是要卖的,地上的不会,尼玛住这远的地方!将来车都是必备品好嘛!不要地上车位难道将来都去高价买地下的???开发商乐死了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