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谁有双湖林语的消息
- 发表于2014-05-12
- 发表于2014-05-14
同求,据说也是住宅加幼儿园
- 发表于2014-05-14
【批前公式】武汉新港美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R2地块金色港湾•双湖林语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13-11-13
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土地局审查,拟同意核发武汉新港美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开发区51R2地块金色港湾·双湖林语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地块东临芳草路,南临芳草二路。现将该项目拟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法定红线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日期:2013年11月13日-2013年11月23日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土地局反映。
网上意见提供地址:/fqj/whkfq/wsxx.asp
联系人:李文 衷翠
联系电话:027-84892673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C319室
- 发表于2014-05-14
一、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净用地面积:57535.8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土地分类:城镇住宅用地;
3、用地位置:51R2地块(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
二、土地使用强度
1、建筑面积:按规划净用地面积与容积率乘积计算(不大于143839.6平方米);
2、容积率: 不大于2.5;
3、建筑密度: 不大于30%;
4、建筑高度:根据具体建筑方案确定;
5、绿地率:不小于35%。
三、建筑设计要求
遵照《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控制要求的规定执行。
四、特殊要求
1、沿地块东侧芳草路控制20米宽公共绿化带,控制公共绿化带计入绿地率指标,正式围墙须退后绿化带设置。贵单位须负责绿化带方案设计,并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办审批同意后由贵单位建设实施,之后统一移交由开发区绿化部门维护管理;
2、停车位按照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文件武土资规发[2010]8号文件《关于执行新的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的通知》配建,尽量满足2013年版的《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建筑及景观亮化应纳入规划设计方案并报城管局亮化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
4、须在指定范围内配建12个班幼儿园一座,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40平方米,应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武政规[2012]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提出的相关建设标准配建。幼儿园设计方案应征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审定后实施,建成后竞得人须将此幼儿园无偿移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竞得人应保证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住宅区,应当保证配套幼儿园优先建设、优先交付使用;
5、若本地块在芳草路上设置出入口时,需结合北侧地块出入口设置,具体方案须征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土地局的同意;
6、按不大于项目总建筑规模的8%配建商业服务设施,具体建筑及规划设计方案须征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土地局的同意。
7、须按照不低于20平方米/100户的标准配建社区管理和居民活动用房,按不低于总建筑面积2‰的标准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具体设置位置和面积需征询社发局意见。
- 发表于2014-05-16
隔壁外校城业主论坛 已经有 爆料:外校城隔壁待建金色港湾双湖林语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