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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湖北省内城市公积金可以互认了!!!而且还包括湖南和江西!

发表于2015-09-10

中三角城市,终于实现公积金互认。昨日,湖北、湖南、江西三省住建厅在汉签订《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和城乡建设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在目前武汉、长沙、南昌3个省会城市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至城市,实现跨省异地贷款。

据介绍,三省城市公积金互认互贷后,缴存职工可享受三大便利:一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可异地转移互认,职工工作调动后住房公积金可跟随至现工作地,缴存的年限、金额可以累计使用。二是职工异地购房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三是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只需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相关信息证明,就可按照购房地的贷款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该政策实施的具体时间、相关细节仍在商议中。

此外,三省还将共同出资设立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基金,重点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的重要城市。支持项目包括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 

在湖南和江西工作的少吧?我觉得这个政策的好处是,湖北省内城市公积金可以互认了!!!!

发表于2015-09-10

对于要买房的确实是个好消息

发表于2015-09-10

感觉武汉比湖南和江西好啊 干嘛要让他们来买房

发表于2015-09-10
引用:lihonghxun在2015-09-10 09:24:48写道:
2楼

对于要买房的确实是个好消息

 对于省内其它城市来说也是人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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