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市内户口迁移
- 发表于2014-03-29
同心派出所市内户口迁移说明表(2014试用版) | |||
种 类 | 标 准 | 资 料 | 流 程 |
学生(毕办、就业指导中心)户口迁小区 | 1.毕业2年内在我市就(创)业的省内高校毕业生落户我市(就业单位与落户地可不在一个区) 。 | 省毕办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在市管单位就业的须经市毕办签章),以及《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复印用人单位机构代码证并加盖公章)、《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书面申请。本人住房带《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搭户亲友的要户主的同意书或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 1.带前述资料到社区警务室领取《户口审批呈报表》填写,社区民警审批、签字、盖章。 2.带以上资料和《户口审批呈报表》到珞喻路东新管委会附一楼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办理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可开具《批准入户通知单》。 3.带《批准入户通知单》和其他证件(如结婚证、最高学历毕业证等)、到同心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打印户口簿。 |
2.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结婚的或其父母已从原籍迁入本市的,将户口迁入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 | 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结婚证》(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和书面申请)和书面申请 | ||
3.武汉地区高校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本人在汉购买住房的,将户口迁往房屋产权所在地。 | 凭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书面申请 | ||
人才户口迁小区 | 迁入自购(含配偶购买)住房或配偶户籍所在地 | 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迁入配偶购买住房或户籍地需《结婚证》 | |
单位集体户、市内家庭户迁小区 | 1.迁入自购(含配偶购买)住房 | 身份证、《户口薄》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迁入配偶购买住房需《结婚证》 | 1.带前述资料、书面申请到社区警务室填写《市内移入立户审批表》由社区民警审批、签字、盖章。 2.带前述资料、《市内移入立户审批表》和其他证件(如结婚带上结婚证、最高学历毕业证等)、到同心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打印户口簿。 |
2.迁入配偶户口所在地 | 身份证、《户口薄》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结婚证》 |
- 发表于2014-03-31
楼主的排版能够稍微调整一下就好了,看不清楚
- 发表于2014-03-31
楼主是一期的吗、
- 发表于2014-04-08
这个要留着,版主加个精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