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小产权房……刚刚听说一个解决方案

发表于2013-06-04

对于侵占耕地的小产权房 一律拆除  
    
对于不侵占耕地的 改为长期公租房  
自购买之日起 收取租金 购房款抵租金——前提是能够提供有效付款证明  
不够的 要补齐 不然赶出去  
超额的 等到租金额满后 继续交租  
租赁期内 租赁权不得转让 提早结束租赁 要缴纳违约金 

发表于2013-06-04

小产权房的关键在于土地性质。
现在土地是归农村集体。如果这样,那就变相变了土地性质了啊。

发表于2013-06-04
引用:听听海吧 在2013-06-04 15:36:52写道:原帖
对于侵占耕地的小产权房
一律拆除


对于不侵占耕地的
改为长期公租房
自购买之日起
收取租金
购房款抵租金——前提是能够提供有效付款证明
不够的
要补齐
不然赶出去
超额的
等到租金额满后
继续交租
租赁期内
租赁权不得转让
提早结束租赁
要缴纳违约金
小产权房本来很多就是村里利用自己土地建的,而且住的都是村民,一人十几套。
 
集体土地直接收归国有改公租,如何对集体产权的土地进行补偿呢?

 

发表于2013-06-04

还不错,基本保障了购房者的利益。

发表于2013-06-04

这样的话能算解决了问题吗?
土地和房子的产权归谁?被拆的那部分人怎么安置?

发表于2013-06-04

一律拆除。。。  你让政府试试 

发表于2013-06-04

这种消息近期会很多的。

发表于2013-06-04

其实这个办法中肯

发表于2013-06-04

租房方可以转租吧
转租也可以长期吧,岂不是转让租赁权了

发表于2013-06-04

对于侵占耕地的小产权房 一律拆除。这是不可能的。对于侵占耕地的已入住的小产权房政府也会妥善处理,这是北京最近有报道的。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