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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3.15维权】光华楼评不能让3·15只有一天

发表于2013-03-13

  

  3·15,对消费者来说,似乎只有一天。

这一天,从央视到地方媒体,全国上下都忙着为民维权。而这一天一过,就像学雷锋一样,只有3·5一天,过了这个节,就没有管了。

房产部门踢给消协,消协踢给其他部门,最后皮球到处踢。

好的体制,好的法治,应该让消费者,特别是对像买房这样的大宗消费人群,在70年的消费过程中,有人管,管得好,住得舒心。

发表于2013-03-13

  讲一个购房者维权成功的案例,从中你可以学到很多书本上不会讲的道理:

有一个楼盘延迟交房10个月,交房时,开发商以各种理由只愿意赔偿4个月的费用,而购房者却坚持要求赔偿10个月。

在现实中,像延期交房,开发商愿意赔偿的很少,能按照延期时间一分不少的赔偿更少。

这种官司购房者最终都不了了之。有些即使法院宣判,最后也得不到执行。很多楼盘还威胁业主,如果不收房,可以退房。想想房价高涨,谁愿意退房。

而该楼盘的张女士与50多位有共同遭遇的业主,通过律师,找法院,最终拿到了10个月的赔偿。

他们是怎么做的?

发表于2013-03-13

  上述步骤也难不住开发商。张女士使出了最狠的一招,通过法院冻结开发商的账户。

但是想要冻结账户,提出起诉的业主要拿出相应的财产证明。张女士与50多位业主将自己的房产、汽车做了抵押,凑了1000多万元的抵押。在法院的协助下,他们在楼盘周边找了很多银行,查询开发商账户,发现开发商已经将所有资金转移。

在不懈努力下,张女士在离楼盘很远的一家银行查到开发商的一个1000多万的账户,通过法院将其冻结。

在1000多万现金冻结后,开发商才被迫开始妥协。

在这之前,法院通知开发商出庭,开发商常常以各种理由不参加。冻结1000多万后,法院的审判加速。最开始法院希望双方庭外和解,而张女士坚持法院判决。

在法院判决的当天,50多位业主都没去,去的只有张女士一个人。最终法院宣判,张女士一方胜诉。50多业主都如意领到了赔偿金。现在张女士是小区的名人。

通过上述案件,我们看到想维权成功,主要靠的是业主要团结,不能半途而废,要学会保留证据,请专业律师,冻结开发商现金账户,同时要坚持法院审判。

3·15只有一天,我们维权的路还很长!

发表于2013-03-13

这个例子蛮搞笑的,是真的还是假的呀?

发表于2013-03-15

杨光华不是以前武汉晚报的编辑么》?

发表于2013-03-15

真正的维权没有一个是成功的,这个案例太假了

发表于2013-03-15

假死了,杨光华真是假

发表于2013-08-05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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