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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牛气冲天的KFS,谁赋予你无证强交房的权利?

发表于2007-01-19
牛气冲天的KFS,谁赋予你无证交房的权利?
                     —————————————————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2007年1月18日,在KSF扬言符合交房标准的日子里,我们去了我们用心血选择的家园,看到的是:
一个连大门都没有,完全敞开式的建筑工地;
还没有通水通电,到处是坑和泥土的施工场;
还有到处拉的“热烈祝贺明泽丽湾如期交房”的虚伪条幅......


通知业主收房,居然连基本的三证一书都不提供,还理直气壮的宣称:我们完全符合收房标准,问其证件呢,答日:昨天副总的老娘去世了,文件带在身上......问其何时能来?被告知,18日晚12:00之前!问其水电都通了吗,为什么我的没有通而来叫我收房?答日:通了1部分,我们符合收房标准;问其小区连大门都没有,怎么能交房?答日:现代化的小区不需要大门;再问其那证件呢?答日:昨天副总的老娘去世了,文件带在身上.......

没想到,在社会主义新文明的今天,还有指鹿为马的事情发生,明明事实不符合要求,竟说通过了政府的合格验收!!!!!!

那么无良、无德、无耻的KFS,到底是谁赋予你无证交房的权利????????????????
发表于2007-01-19
支持!
发表于2007-01-19
无赖的KFS  !明天去现场的业主先团结起来,成立临时的业主组织!
发表于2007-01-19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物业管理公司是代表我们全体业主首先接受KFS的物业移交的,请问物业你们是怎么代表我们全体业主进行物业移交的,你倒底站在谁的立场.希望你要明白是我们所交的管理费在养着你们,我们养着你们不是让你们吃里扒外的.
发表于2007-01-23
无耻致极的KFS,我们要斗争到底
不达到收房标准,坚决不收房,对业主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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