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三期的房子~~只有一样可以扯皮!!
- 发表于2011-10-17
- 发表于2011-10-17
真可悲啊,这是什么世道
- 发表于2011-10-17
说的很对!把能争取到的权利捞回来就很不错了!不过该提出来的还是要提!不管他们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 发表于2011-10-17
引用:欢型坨在2011-10-17 18:29:29写道:原帖
说的很对!把能争取到的权利捞回来就很不错了!不过该提出来的还是要提!不管他们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不过该说就说 不说白不说
- 发表于2011-10-18
引用:q你q我在2011-10-17 18:11:26写道:原帖
真可悲啊,这是什么世道
哈哈 其实想开了就好了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帆风顺的
- 发表于2011-10-20
引用:li35417879在2011-10-18 15:31:48写道:原帖
引用:q你q我在2011-10-17 18:11:26写道:原帖
真可悲啊,这是什么世道
哈哈 其实想开了就好了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帆风顺的
真可悲啊,这是什么世道
哈哈 其实想开了就好了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帆风顺的
- 发表于2011-10-20
是啊,买的时候就知道了,物业分跟前面两期是不一样的
- 发表于2011-10-20
引用:li35417879在2011-10-17 17:06:57写道:原帖
看了合同N遍 物业费 买房的时候就知道是 2.5 没什么 好说的!
但收房要先交物业费 这个可以扯皮的 ! 合同里面明文规定 --不允许交房的时候 以任何形式的收费(包括物业费)作为交房条件!!!
空调问题---当时买房签合同的时候,我问了那个销售,他说是 美的的,我也问了那合同里面为什么不写,他们当时说是这个合同在房管局备案了,现在改不了了,也不能添加附件协议。销售说这个肯定是送 美的的,所以合同就签了。但是现在人家根本就不听什么销售说的,按照合同来,要不法律来解决。(好吧....
但收房要先交物业费 这个可以扯皮的 ! 合同里面明文规定 --不允许交房的时候 以任何形式的收费(包括物业费)作为交房条件!!!
空调问题---当时买房签合同的时候,我问了那个销售,他说是 美的的,我也问了那合同里面为什么不写,他们当时说是这个合同在房管局备案了,现在改不了了,也不能添加附件协议。销售说这个肯定是送 美的的,所以合同就签了。但是现在人家根本就不听什么销售说的,按照合同来,要不法律来解决。(好吧....
- 发表于2011-10-20
引用:li35417879在2011-10-17 17:06:57写道:原帖
看了合同N遍 物业费 买房的时候就知道是 2.5 没什么 好说的!
但收房要先交物业费 这个可以扯皮的 ! 合同里面明文规定 --不允许交房的时候 以任何形式的收费(包括物业费)作为交房条件!!!
空调问题---当时买房签合同的时候,我问了那个销售,他说是 美的的,我也问了那合同里面为什么不写,他们当时说是这个合同在房管局备案了,现在改不了了,也不能添加附件协议。销售说这个肯定是送 美的的,所以合同就签了。但是现在人家根本就不听什么销售说的,按照合同来,要不法律来解决。(好吧....
但收房要先交物业费 这个可以扯皮的 ! 合同里面明文规定 --不允许交房的时候 以任何形式的收费(包括物业费)作为交房条件!!!
空调问题---当时买房签合同的时候,我问了那个销售,他说是 美的的,我也问了那合同里面为什么不写,他们当时说是这个合同在房管局备案了,现在改不了了,也不能添加附件协议。销售说这个肯定是送 美的的,所以合同就签了。但是现在人家根本就不听什么销售说的,按照合同来,要不法律来解决。(好吧....
- 发表于2011-10-20
引用:li35417879在2011-10-17 17:06:57写道:原帖
看了合同N遍 物业费 买房的时候就知道是 2.5 没什么 好说的!
但收房要先交物业费 这个可以扯皮的 ! 合同里面明文规定 --不允许交房的时候 以任何形式的收费(包括物业费)作为交房条件!!!
空调问题---当时买房签合同的时候,我问了那个销售,他说是 美的的,我也问了那合同里面为什么不写,他们当时说是这个合同在房管局备案了,现在改不了了,也不能添加附件协议。销售说这个肯定是送 美的的,所以合同就签了。但是现在人家根本就不听什么销售说的,按照合同来,要不法律来解决。(好吧....
但收房要先交物业费 这个可以扯皮的 ! 合同里面明文规定 --不允许交房的时候 以任何形式的收费(包括物业费)作为交房条件!!!
空调问题---当时买房签合同的时候,我问了那个销售,他说是 美的的,我也问了那合同里面为什么不写,他们当时说是这个合同在房管局备案了,现在改不了了,也不能添加附件协议。销售说这个肯定是送 美的的,所以合同就签了。但是现在人家根本就不听什么销售说的,按照合同来,要不法律来解决。(好吧....
看了合同N遍 物业费 买房的时候就知道是 2.5 没什么 好说的!
但收房要先交物业费 这个可以扯皮的 ! 合同里面明文规定 --不允许交房的时候 以任何形式的收费(包括物业费)作为交房条件!!!
空调问题---当时买房签合同的时候,我问了那个销售,他说是 美的的,我也问了那合同里面为什么不写,他们当时说是这个合同在房管局备案了,现在改不了了,也不能添加附件协议。销售说这个肯定是送 美的的,所以合同就签了。但是现在人家根本就不听什么销售说的,按照合同来,要不法律来解决。(好吧,这个我承认我上当了)
说到最后,只有一个地方可以扯皮-------要交物业费那就不收房。到时候所有的责任都是他们的。
只有这个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
其他我看全是浮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