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房子究竟属于谁?

发表于2004-12-12
案例:
   马小姐问:我在去年5月购买了一套总价22万元的商品房,首付款6万元,余款以银行贷款方式支付,今年8月拿到房产证。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我于今年10月结婚,婚后两人共同偿还银行按揭款及利息。请问房屋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婚前财产?
   律师解答:
   房产的首付款及结婚前所偿还银行部分的按揭款及计息应属于马小姐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但婚后双方为该房产支付的银行按揭款及利息部分款项以及房屋升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只要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屋,婚后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但如果婚前以个人名义买的房,婚后却共同还贷,房屋则可能属于夫妻共有。
   按照新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法律有其他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将婚前婚后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还是婚前个人财产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并且已经支付全额房款,则该房产在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
   二、婚前以个人名义并且利用按揭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或以自己存款还贷,该房产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屋升值部分属共有财产。婚前所偿还银行部分的按揭款及计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三、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在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即2001年4月28日)前已经结婚满8年,则该房产属于共有财产;如未满8年,则仍属个人财产。
   四、婚后以个人名义购买,该房屋属夫妻共有财产。 
发表于2009-10-09

房子是8月份女方以个人名义购买,因为房子面积比较大,公积金只能用一部分,所以另外一部分用按揭贷款买的。首付是20%。由于新房还没封顶,所以银行还未放款。

这之后想与男朋友领证结婚,但因男方已经有一处房子做贷款。担心领证之后房子算夫妻共有的,首付就不能是20%,但房子合同与首付款都是8月时已办理。

现想了解下,这种合同已签完但未放款的前提下,领证是否会影响首付款?

谢谢!

发表于2009-11-03
严重支持 6we''=k|z*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房子究竟属于谁?
发表于2009-11-20
发表于2009-11-29
不顶不行 eg6+_qk)*
发表于2010-12-01
我想问一下如果婚前以男方个人名义买房,婚后如果两人一起去公证处公证可不可以房产证写上两个人的名字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