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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场不容改为车库阅读

发表于2010-02-09
金珠港湾一期唯一一块约1500平米的活动广场被开发商改为车库(没有通过业主),这是不能容忍的,听说有行证部门的干预才没有继续施工,但是已经浇筑好的基础还没有拆除,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讨论槁中明确规定"业主共有必须归还"可开发商(华生地产)一月有余还未拆除!
全体业主准业主门为维护我们合法权益行动起来吧!
发表于2010-04-01
支持,大家应该联合起来,不然最后倒霉的是我们业主啊
发表于2010-04-05

金色港湾的开发商,反映出了湖北部分商人的精狡和短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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