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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8月13日上午10时集合结果通报

发表于2005-08-14
8月13日上午10时集合通报

8月13日上午10:00业主们第二次在阳光海岸16#楼附近集合,大约30户到场。
开发商给出了书面答复。全部拒绝了我们的要求,有的要求干脆置之不理。

经12位临时业主代表商议,我们业主决定请律师,当时有26户业主签名,另外有5户打电话要求加入。
上次去的45户业主有一部分没联系上。昨天晚上在QQ群又有三人请求加入(毛爷爷,Cypher,小白怕猫)。另外,搜房论坛有3人请求加入。
人数现已超过40。
武汉钢铁设计院几十户正在联系中,他们多数有意愿参加。
不少二期业主强烈表示要求加入,我们正在联系二期业主参加。

广大阳光海岸业主是团结、热心的!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业主的积极性,防止中国人固有的劣根性(让别人出头自己得利),我们维权的标的将以赔偿(补偿)为主,权利与义务由参加的业主分享与分担。
不劳动者不得食!

为了鼓励大家积极参与,争当业主代表(最好轮流,因为大家都忙,甚至忙于生计!),我们将对业主代表进行经济补偿(10%提成?由下次大伙开会集体决定)。

下周主要进行咨询,与律师接洽,再下一周大伙集合商议,原意者签署委托书,交维权费(交多少我们也不熟这个门道,估计每户200~600元,参与者越多,费用越低)。
收费将以公司模式运作,设置严格透明的机制。

现招聘以下人员:
1、现场主持人1名:负责组织与会者,引导执行聚会议题, 
2、现场与会人员登记1名:负责登记与会的业主和朋友
3、现场会议要点记录员1名:负责就业主发现的问题和讨论的要点进行记录
4、现场派发宣传单1名(可登记员兼职):象业主派发传单
5、现场摄影1名:负责聚会摄影,东林发现问题取证,以方便以后与KFS协商

请各位热心的坛友支持一下!继续就以上内容献计献策,谢谢!

另外,为理智维权,建议广大业主在半月内向开发商发出书面拒收函。要是哪位草拟一个样板就更好了。

附1:阳光海岸问题清单

0.。验收没有备案!
1。三期居然没有预售证!
2。煤气没通!
3。下水没有入城市管网,排污有隐患
4。没有保温隔热层!
5。厂房与小区没有分开,还修了集体宿舍,以后物业费与业主如何分摊?
    厂房生产什么?是否有污染?
6。游泳池、网球场没了!
7。三期景观全取消!
8。电梯改小!
9。楼顶无防水隔热层
10。无生活配套设施
11。将来水电如何保障?到自来水公司查证是否临时用水,排污费的问题。

这一系列的问题将涉及到每家几万元的利益!
我们将以住户群为维权单位,想坐享其成者将来得不到应有的利益!

附二:排污问题不搞清楚将掉的更大!!!!
合同中第九条(4)约定:“排水:下水、雨水进入市政网管”

可8月6号开发商说,阳光海岸的下水,他们投资上百万元建了一个污水处理厂,然后排入汤逊湖。

问题就来了:1 今后巨大的运行费用谁出?如果由业主承担,是否承担得起?
            2 如果不能运行,湖水将立即变得臭不可闻,没法居住!
            3 如果政府强制要求用户出资运行,物业公司势必难以盈利和管理(业主不会
              愿意交费)。那么,想要更换物业公司是不可能了,谁敢来接这个烫手的山芋呢?
              怪不得开发商现在如此强硬地对业主代表说:“到时你们可以解雇物业嘛!”。
              看来他们是立于不败之地了。
            4 我们猜测这个污水处理厂是政府强制要求福达工厂建的,现在开发商努力试图将
              小区与工厂混淆不分,然后由住户给他们负担排污处理费、车库、保安等,用心何其  
              毒也!果真如此,我们将处于万劫不复之境!我们一生的心血和梦想将化为泡影!
              我们应向开发商求证。

综上所述,我们业主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工厂与小区完全脱钩的问题”!
发表于2005-08-14
中国有句俗话:“忍一忍,免百日之忧”

可在此场合,叫作“忍一忍,有数十年之忧”

是可忍,孰不可忍!
发表于2005-08-14
我想业主委员会是我们大家长期设立的维权组织,现在暂由临时委员会代办一切事务。我们应该团结所有的业主一起维权(包括一、二期的业主),费用由每一位业主分摊,利益大家共享。现在暂时联系不上的业主维权费用应等入住后交业主委员会。
发表于2005-08-15
86863356- 同意请律师
牛润芝 16-B-902 同意请律师
刘彩虹 16-B-302 同意请律师 23046@wisdri.com
付秀芳 11-2-402 同意请律师
吴建生 同意请律师
任汉 11-1-302 8310 13387528387 同意请律师 08164@wisdri.com
王朝 16-4-702 同意请律师
刘懿德 16-1-201 分机8567 419 同意请律师
李亮 16-4-701 同意请律师 18328@wisdri.com
许超云 15-2-502 同意请律师
周卫东 10-2-402 分机8753 13523311357 同意请律师
吕东波 11-1-402 分机2239 同意请律师
刘远鄂 16-1-301 分机2319 同意请律师
向建平 15-1-402 8526 13871426918 同意请律师
孙光红 14-2-401 8052 13886047863 同意请律师
徐华文 15-2-501 同意请律师
刘首跃 13-1-402 13358164248 同意请律师
杨文敏 11-2-301 13871059405 同意请律师
张建军 同意请律师
汤楚雄 11-2-501 8404 13995681300 同意请律师



还有其他一、二、三期的业主正在联系中。
发表于2005-08-15
下列业主参加集体收房:
序号 栋门号 姓名
1 16-4-602 赵德安
2 16-4-802 吕明
3 16-3-702 彭睿
4 15-2-101 平先文
5 6-2-701   郑晓玲 二期
6 12-1-601 秦翼
7 14-1-202 卢延飞
8 12-1-302 陈鹏
9 13-1-101 李春雷
10 13-1-102 陈细平
11 16-4-701 王朝
12 16-1-201 刘懿德
13 12-3-501 高志龙
14 10-2-201 朱毅松
15 候长莲
16 孙定武
17 10-2-501 游海龙
18 13-2-202 杨鹏
19 16-3-1101 陈
20 16-4-302 刘彩虹
21 16-4-902 朱润芝
22 14-3-302 严应
23 11-2-402 付秀芳
24 12-2-101 谢
25 13-3-401 谢宝详
26 12-2-202 王
27 10-2-602 谢红
28 谢晓辉
29 16-4-202 闫磊
30 11-1-101 赵栋山
31 14-1-301 周斌
32 15-1-202 董锋
33 16-3-701 张学萍
34 14-2-201 王升高
35 16-4-601 彭慧
36 15-2-201 许正平
37 12-1-402 魏葳
38 16-4-1101 官金安
39 12-3-102 邹甜
40 15-2-402 余辉
41 11-2-102 刘敏
42 10-1-202 王绍东
43 13-2-401 吴光俊
44 12-2-401 刘
45 16-3-501 张华
46 12-1-102 李兰
发表于2005-08-15
人数70多了,欢迎1、2期的业主踊跃参加
发表于2005-08-16
楼主辛苦了。我们坚决支持。
奸商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发表于2005-08-17
怎么没有我的名字呢?我也签了集体收房的,楼主一定要将我补上哦! 11-1-202# 13995503776
发表于2005-08-17
加上:
12-1-301  周署
发表于2005-08-17
我已经收房了,哎``家里人逼的,说紧拖着不是个事情。
可看了这些```那个后悔啊``后悔收房,更后悔买房```
如果要请律师维权。不知道我还可不可以参加```
反正是绝对支持大家了!
我的楼号:7-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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